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以下是相关介绍:
记分周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注意事项:
被记满12分,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驾照分数恢复时间:
驾照分数恢复12分是按驾驶证的领取日期。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例如: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为3月6日,那么直至明年的3月5日即为一个记分周期,3月5日24点,驾驶证分就会进行清零,新的记分周期将从3月5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