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程改革有六大具体目标,分别是:
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
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实现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