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2018年8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定》第31条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包括资历和论文要求等)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药师之前在评定职称方面是比较模糊的,与药师相比,执业药师相对比较鸡肋。而《规定》的正式文件下发以后,执业药师可以与药师一样参与职称评定,以后无论是在待遇还是职业前景方面,都会有更大的提升空间。